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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公司办公楼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5-03-25 00:00   来源:风险防控部    浏览次数: 5493 


  

 

 

一、总则
1、为加强本集团办公楼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内部运行,结合使用情况制定本规定;
2、办公楼的资产设施、设备管理运行由综合部负责;安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负责。
3、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换、改建办公用房;


二、人员管理
1、安全管理部负责办公楼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厅实行IC卡门禁管理,各楼层均设有监控摄像装置,24小时开机。
2、公司护卫人员有权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询问或查验证件,非本公司员工,无约定和无公司内部员工带领的,未征得相关到访部门人员核实,不得进入办公楼;
3、每位员工和出入办公楼的所有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接待室使用管理
1、接待室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建立接待登记制度和物资管理专用账册,责任到人;
2、接待室为公司接待上级和外单位来人或公司召开中、小型会议用,私人及私人邀请的客人不得使用接待室;
3、各部门需要使用接待室,需提前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4、使用接待室期间,有关人员必须爱护室内设施,禁止乱涂乱画,因使用不当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5、接待室室内设施、物品不得随意搬动或拿出室外;
6、接待任务结束后应随手关灯,切断空调电源,关好门窗。


四、财产安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或下班后应切断电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设备电源,关好门窗,做到人离电断,门窗落锁;
2、个人办公电脑如涉及公司重要文件需要设置密码,文档要加密;
3、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和业务活动中收回的现金、汇票、承兑等,应妥善存放。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期间丢失的,责任自负;
4、财务部门下班后应将110报警装置开启,开门后应及时解码,防止误报。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的管理。因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等被盗或丢失,应由当事人负责。


五、消防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大楼内消防器材定期维修保养,综合部负责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器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
2、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和在室内使用电暖器、小太阳、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4、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5、办公楼内禁止吸烟。


六、安全应急处理
1、安全管理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
2、疏散人员撤离办公楼时必须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电梯撤离,安全管理部要认真组织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所有人员应迅速关闭各种电器设备,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根据消防常识积极开展自救;
4、发生安全事故时,大楼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安全管理部、消防部门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


七、卫生、秩序管理
1、各部门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楼层指定位置,由保洁人员定时清理。所有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其周围的卫生,不得乱丢垃圾,严禁随地吐痰,不要将茶水、咖啡、汤水等滴落在地板砖表面,如有不慎洒落,应及时清理干净;
2、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洁;废弃物应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持地面整洁,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3、未经综合部同意,不得在室内墙壁和楼道等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字画,不得在墙壁、门窗或电梯内张贴广告;
4、办公楼大厅、走廊、公共区域、会议室的盆景绿化摆放和日常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其他人不得随便移动;
5、不得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办公室内喝酒打闹。


八、节约管理
1、各部门最后一名员工离开办公室,应将室内及本部门门口的楼层走道等公共区域电灯关闭,各楼层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将本楼层所有楼道电灯关闭;
2、大楼空调根据环境温度情况定时控制开放。冬季环境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低于15°C开放,夏季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大于25°C时开放;
3、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企如家,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九、处罚措施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以上各项条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以下规定的,有权制止、纠正、处罚和通报批评,处罚规定如下:
1、不按规定擅自对办公用房改建或装修的,对部门负责人或部门通报批评,同时赔偿给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2、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责令改正,并对部门负责人或部门通报批评;
3、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罚款,不听劝告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4、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线,使用明火和在室内使用电暖器、小太阳、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对部门或个人通报批评并没收用电器;
5、在办公楼或公司院区吸烟的,罚款一百元。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药学科学院办公楼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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