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保障停车场有序停放车辆,根据目前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医药集团和药科院停车场。
三、管理规定
1、医药集团员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大停车场,公司办公楼前、后(包括地下车库门口)和西面一律禁止内部员工车辆停放,办公楼北面车位为公务用车和公司来客专用车位。
2、药科院科研楼前禁止停放车辆。
3、停车场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公司安全管理部不负责车辆保管。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
5、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以防物品失窃。
6、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停车场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
7、停车区域内禁止吸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12、安全管理部保安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消防治安管理工作。
13、综合部负责停车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四、违规处罚
1、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的,保安人员有权对其车辆采取贴条和锁车方式。
2、对在停车场吸烟、乱丢垃圾、在停车场冲洗车辆、乱按喇叭、猛踩油门造成噪音行为的集团内通报批评。
3、对装载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的,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对于外来蹭停的车辆进行锁车处理。
本管理规定从2015年5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