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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福瑞达被评为“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 2016-09-12 15:49   来源:明仁福瑞达 谭倩   浏览次数: 5604 


        近期,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评定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此次认定是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总体方案》的要求,从全省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国家体系认证企业名单中,通过公司申报及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认定山东  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期限从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

  明仁福瑞达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建设,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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